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和中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为规范,用于指导组工干部日常行为。
一、政治坚定,维护大局。坚定理想信念,不散布、传播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小道消息;热爱组织工作,忠于党的事业,勇于担当责任;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正确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不拉帮结派,搞小圈子,不搬弄是非,挑拨离间。
二、公道正派,选贤任能。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不拿政策、原则做交易,不在工作中掺杂个人好恶;不在组织工作中特别是干部问题上违背原则、降低标准、变通程序、擅作主张、随意表态;自觉抵制以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升迁或职务变动行为,不为跑官要官者提供方便。
三、高点定位,真抓实干。树立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意识,真正解放思想,努力提高个人站位,研究探索工作规律;不唯上、不唯书,不因循守旧、生搬硬套,不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四、注重学习,提升能力。注重知识更新,勤于学习思考,不浅尝辄止,应付了事,钻研业务,广泛涉猎,努力做到一专多能;加强调查研究,准确掌握情况,积极建言献策;加强实践锻炼,提供工作能力,提升综合素质,胜任本职工作。
五、牢记宗旨,心系群众。坚持群众路线,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心为党员干部群众服务;经常深入基层和联系点、联系户调查研究,讲求实效,不搞表面文章;真诚对待服务对象,谦虚谨慎,不盛气凌人,简单生硬,骄傲自大。
六、严守纪律,按章办事。选拔任用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发展党员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办理,干部档案审核、出国境审核、退休审核、工资审核、干部选调、党费收缴管理、综合考核以及公开招考、竞争上岗等工作都要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秉公办事,认真履职,严格按程序开展工作。
七、敬业勤奋,改进作风。保持良好心态,正确对待自己,甘为人梯,不盲目攀比;勤奋敬业,严谨细致,提高效率,坚决杜绝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请销假制度,按时上下班,严禁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或从事其他与公务无关的活动;严格执行工作日中午禁酒制度;统筹安排到基层检查指导工作,减少陪同人员,不给基层添麻烦;慎重要求基层提供文字材料和数据,需提供的一般提供电子版。
八、克己奉公,清正廉明。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搞权钱交易,不以权谋私;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或打着组织部门旗号谋取私利;严禁以任何形式接收单位或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严禁利用婚丧嫁娶、子女升学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利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请、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低级趣味活动。
九、严守秘密,杜绝跑漏。不准泄露有关领导班子和干部的考察情况,干部任免调配的讨论情况和尚未公布的干部任免调配决定,干部和党员的审查情况,干部档案内容,信访举报案件信息以及其他属于组织内部掌握的情况;做好各类涉密文件资料、存储载体的安全保管工作,严格按规定阅读、办理、保存涉密文件,严禁违规复制或携带涉密文件资料和存储载体;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保密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大组工网”系统的管理使用工作。
十、艰苦奋斗,克勤克俭。因公外出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买普通车票,住普通房间,吃自助餐或份饭,基层有食堂的一律在食堂就餐;规范操作办公设备,节约办公耗材,打印纸张一律双面使用。工作电话简短明了;少使用空调;节约用水用电;不使用办公设备处理与工作无关事宜。
十一、团结协作,争创一流。自觉维护科室之间、同事之间的团结,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支持;珍惜集体荣誉,维护集体利益,争创一流业绩。
十二、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加强党性修养,恪守职业道德,砥砺个人品行,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持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珍惜个人形象,真正做到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