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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4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发布时间:2017-11-21 11:39:41 浏览次数:626
    为警示教育广大基层党员干部,近日市纪委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分别是:
    枳沟镇后寨社区王法强截留优抚金违纪问题。2010年,枳沟镇后寨社区监委会委员、东安村会计王法强从镇民政办支取、发放义务兵优待金过程中,截留部分优待金用于个人开支。调查时,王法强将该款已退还给当事人。王法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林家村镇石门社区崔金留、崔松录违纪问题。崔金留任石门社区两委委员、会家阿乐村负责人期间,为处理村里有关费用,安排村会计崔松录、出纳员崔松才,采取收取机动地承包费不入账等手段,将村集体部分收入放在账外使用,用于处理招待费。崔金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崔松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崔松才进行诫勉谈话处理、时任社区书记刘培元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昌城镇杨义庄社区宋洪勇违纪问题。2016年,杨义庄社区北下泊村申报小麦种植面积时,该村出纳员宋洪勇未重新核实,直接按照2015年的小麦丈量面积上报,村会计杨德志汇总时也未审核直接上报,致使该村一村民虚报小麦面积,并套取补贴款。宋洪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村会计杨德志进行诫勉谈话、村负责人郑明亮进行批评教育。
    石桥子镇刘家庄社区张维福、张维贵违纪问题。刘家庄社区党委委员、黄吉埠村负责人张维福,社区调解维稳党支部书记、村会计张维贵,社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委员、村委委员张维太三人利用职务便利,以个人名义虚报小麦面积并套取补贴,用于个人日常开支。张维福、张维贵、张维太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的要求,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也是全市“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把压力和责任传导到基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职能作用,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继续加大问责力度,坚持“一案双查”,依纪依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要公开通报曝光,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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