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纪委通报了4起虚报冒领、违规收费等典型问题,分别是:
桃林镇董家庄子社区党委委员、董家庄子经联社负责人董法友以村民名义支取集体土地补偿款,未纳入镇财政代管;以虚开发票、收入不入账的方式,用于支付村集体招待费用。给予董法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经联社负责人职务。
密州街道民政办主任兼敬老院出纳、黄疃社区副书记刘凤斌以虚假手段多次重复列支集中供养老人医疗费,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贾悦镇徐宋社区两委委员、荣子村负责人徐振相顶名上报小麦直补款,用于支付村民合作医疗款和村内工程款等费用。在宅基地确权发证过程中,擅自决定额外收取费用。给予徐振相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辛兴镇饮马泉社区规划建设委员会主任、东王家屯村经联社出纳王凤军未按规定将板栗园收入全部到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进行代管。给予王凤军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基层一线了解情况,掌握问题线索,重点督办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管辖范围内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委、纪委责任;职能部门不履行监管职责,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后不报告不处置的,也要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