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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问题
发布时间:2017-04-25 18:24:11 浏览次数:820
    近日,市纪委查处了国土部门移送的4起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典型案例并进行了通报。分别是:
    高新园潘旺社区两委委员、冷家潘旺村负责人刘炳福违纪问题。冷家潘旺村一村民在未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违规占地0.8亩。一企业在未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违规占地1.1亩(其中耕地0.83亩)。刘炳福履行职责不到位,负有责任,给予刘炳福党内警告处分。
    昌城镇行寺社区村委委员隋立波违纪问题。一企业违法占用芦家河崖村土地3.1亩,其中耕地2.45亩。隋立波履行职责不到位,负有责任,给予隋立波党内警告处分。
    南湖区郝家村社区党委委员、监委会主任刘增礼违纪问题。郝家村社区李家庄子村土地1.1亩被非法占用建设厂房。刘增礼履行职责不到位,负有责任,给予刘增礼党内警告处分。
    高新园范家岭社区党委委员、东范家岭村负责人范德华违纪问题。东范家岭村1.6亩(其中耕地0.1亩)被违法占用建设车间。一企业未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在院内厂房北侧硬化路面2.3亩。范德华履行职责不到位,负有责任,给予范德华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全面加强基层执法监管,严肃查处侵占、破坏耕地的违纪违法案件。对已经发生的土地违法案件,要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确保被违法占用的土地按要求整改到位。纪检监察机关要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党纪国法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切实提高全市依法管理和节约使用土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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