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警示教育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市纪委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分别是:
贾悦镇东贾悦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刘玉马违纪问题。东贾悦社区在没有设立财务账簿的情况下,将本辖区内的路域治理、清理三大堆、迎接检查验收等各项工作,由社区统一组织施工,年终统一结算,所需费用分摊到各自然村。给予刘玉马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石桥子镇西臧家洼社区社会事业发展服务党支部书记、仇家洼村会计宋建平违纪问题。吴家楼水务有限公司委托代收自来水安装费,宋建平在收取自来水安装费后,挪作个人使用,直至2016年8月才将该款上缴到水务公司。给予宋建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百尺河镇百尺河社区党总支书记、百尺河村负责人尹执恒违纪问题。百尺河村收到企业及个人修路赞助款未入村集体账,直接用于支付村内道路硬化工程款等支出。2013年1月,尹执恒未经依法批准以其子名义擅自占用集体土地建设厂房,国土资源部门依法做出行政处罚。给予尹执恒党内警告处分。
相州镇马家屯社区党总支委员、马家屯村负责人王光清违纪问题。马家屯村收取土地承包费、房屋租赁费未入村集体账,直接用于支付工程款、清理三大堆、村内办公费等支出。给予王光清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基层,着力解决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业主责,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强化问责追究,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问责推动责任担当。要公开通报曝光,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以基层党风廉洁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