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经市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部分年轻副科级领导干部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和数量
镇街党政工作机构副职人选20名。
二、选拔范围
诸城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中在编在职的国家正式干部。
三、报考资格条件
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担任科员级满1年(2015年10月31日以前到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政法系统定向招录人员未满规定服务期限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他不宜报名参加的。
四、方法步骤
1、部署发动。召开会议进行具体部署,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公开选拔公告,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2、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对人选资格条件、德才表现、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经集体研究后提出推荐人选,组织填写《公开选拔年轻副科级领导干部人选报名表》、《公开选拔年轻副科级领导干部人选报名汇总表》(各一式两份,见附件;报名电子版材料请到mobile48365-365网站<网址:http://www.qzmyf.com/>下载),并提供报考人员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照4张及电子版。由所在单位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统一报名。
市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报考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准考证,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不低于10:1,达不到比例的,选拔计划相应核减。资格审查贯穿考选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条件要求的,随时取消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3、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成绩相同的,按姓氏笔画排序,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在mobile48365-365网等媒体公布。
4、面试。委托专业机构命题并组织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处理具体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成绩相同的,按姓氏笔画排序,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的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在mobile48365-365网等媒体公布。
5、征求意见。对考察对象以书面形式分别征求纪检(监察)、综治、检察、信访、卫计等部门的意见,集中审核其干部档案。发现有影响提拔使用问题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不再递补。
6、组织考察。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组织协调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群众公认程度以及发展潜力等情况。
7、确定初步人选。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和组织考察情况,按照与选拔职位1:1的比例确定初步人选。如遇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初步人选。
8、研究任用。市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提出使用意见。市委常委会集体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对确定的拟任人选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未发现影响提拔使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公示期间发现影响使用问题的,取消其任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回原单位工作。
五、其他事项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4日—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地址:府前街2号),联系电话:6113203、6212380,电子邮箱:zzbzw3203@163.com。
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诸城市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诸城市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