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2〕36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从诸城市在岗选聘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2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2008年至2012年由各级组织部门选聘,任满一个聘期、考核称职及以上且目前在诸城市任职的在岗大学生村官。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三)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考核招聘的;(四)有拉票贿选行为的;(五)参与、组织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的;(六)影响考核招聘的其他情况,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核、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5日。
2、报名地点:诸城市党建信息中心(诸城市委院内)。
3、报名所需材料
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毕业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下载打印的《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贴1寸近期同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和考务费40元。
4、应聘人员须于2017年7月27日上午8:30-12: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计为考试总成绩,不再按比例折算。所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各占整个试题分数的50%,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
笔试结束后,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100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成绩计算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
面试考务费70元。
3、考试时间安排
(1)笔试:定于7月28日(星期五)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定于7月29日(星期六)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核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与考核范围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的,组织对招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体检和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体检费用自负。
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公示与聘用
考试、体检和考核工作结束后,通过“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渠道对拟聘用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取消拟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组织从高分到低分选岗确认。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后填写《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登记表》,并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列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其他事项
整个招聘工作由中共诸城市委组织部、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并会同诸城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诸城市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的表格下载、考试成绩公布、面试、体检等考试相关信息均在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zcldbz.gov.cn)予以公布。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相关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考试命题、阅卷等均委托外地有关考试机构承办,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6122213 6111160
中 共 诸 城 市 委 组 织 部
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