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丽玮,女,汉族, 1978年11月出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任诸城市人民检察院主诉检察官。2001年大学毕业参加检察工作以来,先后从事民行、公诉工作,她始终把“让人民满意”当做自己的理想和誓言,恪尽职守,廉洁奉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身心地投入到检察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绩,展现了新时期人民检察官的时代风采。先后荣获“潍坊市十佳公诉人”、“潍坊市优秀辩手”,连年受到诸城市委市府嘉奖,被评为“诸城市优秀政法干警”。今年以来,先后被评为“山东省十佳公诉人”、“全国优秀公诉人”。
好学上进,勇挑重担,做爱岗敬业好楷模
“打铁先得自身硬”,从进检察院的那天起,她就暗自下决心:一定要把做好本职工作作为自己最大的追求来用心工作。凭借着平时勤学业务,苦练本领,第二年尹丽玮就以全院第一名的好成绩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综合办案水平也大幅跃升,成为院里办案的主力和一名优秀的公诉人。她先后办理了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出庭公诉效果和社会效果好,表现出深厚的法律功底、理论素养和较强的刑事政策把握能力。2007年她办理了一起在当地震动很大的持枪抢劫、盗窃的恶势力团伙案件,该案涉案人员众多,他们作案多起,犯罪涉及面广,社会危害性大,光涉嫌的罪名就有四个,是上级挂牌督办的案件。承办这样一起案件,难度可想而知。审查该案期间,她多次接到犯罪分子及其家属打来的恐吓电话,但她毫不畏惧,全身心地投入到办案中。她和助手们不分昼夜,加班加点,在短短的十几天时间里,阅读了大量的卷宗和证据材料,撰写了一万多字的公诉意见、二万多字的庭审预案和三十几页的举证提纲,为出庭公诉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庭审时,面对坐满听众席的数百群众,顶着多名辩护律师咄咄逼人的目光和被告人的无理狡辩,她沉着冷静,思维敏捷,举证条理清晰,答辩有理有据,以事实和法律对辩护人和被告人的观点一一进行驳斥,有力地指控了犯罪。最后法院数罪并罚,各被告人均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尹丽玮办案雷厉风行,敢碰硬茬儿,敢于承办大要案和疑难复杂案件。2008年,她办理了由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案件的被告人是某市原政法委副书记并曾担任过法院刑事审判庭的庭长,具有一定的反审查能力。而案件本身,案发时间久,涉案人员众多,案情复杂仅受贿就有32起犯罪事实,且大部分行贿人员存在翻供的可能性,证据存在不稳定性。尹丽玮接手案情后坚持对全案进行复核,重新核对所有证人证言,翻阅大量财务凭证,查明全案事实。出庭时,尹丽玮充分运用综合发问技巧,质证时充分调动理论知识,并不断穿插法庭调查情况,其据理力争、逻辑严密的指控令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全部认罪。同时也使旁听人员接受了教育,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由于出色的工作,她被任命为女子办案组长。近年来,她办理审查案件403件,是全科办案数量最多的检察官。在所办的起诉案件中,做到了无错诉、漏诉,无超法定期限,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今年6月,尹丽玮代表潍坊市检察院参加山东省优秀公诉人评选,最终以全省第一名的成绩脱颖而出,荣获“山东省十佳公诉人”荣誉称号。
严查细审,不枉不纵,做秉公执法的带头人
办案中,尹丽玮同志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力求把办理的每一件案件都办成铁案。 2007年以来,尹丽玮共出庭支持公诉300余次,使536名犯罪分子受到了法律的惩处,无错诉、漏诉,无超法定期限,有罪判决率达到100%。2010年3月,她承办了一起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人员众多,涉案金额二百余万元,犯罪事实三十余项,仅案卷就有十几本,其中三被告人拒不认罪,还从济南等地请来知名律师为其辩护。为了细致严密地审查案件,她潜心学习税务知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各种规定,请教专家,参阅大量专业书籍,逐条审查规章制度,逐项复核固定证据,吃透案情。该案历时三个多月,从阅卷、制作法律文书到庭前准备,她制作了上千页的阅卷笔录、审查报告及100余页的出庭预案。庭审时,多名被告人翻供,其辩护人均做无罪辩护,面对一排被告人和多名辩护律师,她沉稳镇定、有理有据地进行举证、质证、答辩,经过一天的庭审及三轮的激烈辩论,最终法院全部采纳了起诉书的全部指控,各被告人被处6年以下不等有期徒刑,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作为一名履行刑事监督职能的检察官,她始终把察微析疑、不枉不纵,打击犯罪、保护人民,作为审查起诉的最高准则。2008年,尹丽玮承办了一起盗窃的案子,对于一个老办案人来说,这是一个“小”案子,案情简单、材料齐全。但当她一看嫌疑人的年龄时,脑子里的弦就绷紧了。案卷显示的嫌疑人的年龄是16岁,这是一个边缘责任年龄案件。为了查清事实,尹丽玮深入嫌疑人村里,明察暗访、多方取证,查实因为计划生育原因,父母在给他报户口时多报了一岁,而且,在农村,群众更认可的是虚岁。正是因为尹丽玮的细心审查,使这个少年由可能被判处三到十年徒刑,成为不构成犯罪,维护了法律公平与公正。
温情执法,和谐办案,做一心为民的孺子牛
工作中,她通过自己力所能及的努力,使司法功能和正义价值得到全面的实现,追求最佳办案效果。诸城市检察院“青少年维权岗”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先列,而这项工作则正是由以尹丽玮为组长的女子公诉组负责。她带领科里的女检察官们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的刑事检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在办理两名未成年人卢某、徐某等抢劫一案过程中,该案三被告人为替朋友过生日,临时起意,到公路两侧拦截车辆行人,劫得财物1000余元。她翻阅案卷,看出他们稚气生怯的作案手段,提审时,看到他们绝望无助的眼神,此时,尹丽玮认为她更要做的是“医生阿姨”,为这些已经犯罪的孩子清洗伤口,铲除毒瘤。一方面对他们耐心说教,摒弃思想根源,一方面走访他们的家庭、学校,争取更多的感情援救,并在公诉意见中建议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在办案过程中,尹丽玮经常从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角度出发,按照轻微刑事案件处理办法,积极促成双方的和解,促进了一方社会的和谐。去年年初,王某因无证驾驶违反交通规则,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使乘坐其摩托车的妻子死亡,其本身也受重伤,王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案子到了公诉环节,被害人家属也就是王某的岳父因为丧女之痛要求严惩王某并要求其赔偿,而王某家境贫寒,无力赔偿,且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交加,自愿认罪并决定赡养两位老人。针对这一情况,尹丽玮亲自去王某家中察看情况,尹丽玮多次与双方分别座谈,经过一次次说服劝解,双方最终化干戈为玉帛。最后鉴于王某一案的情况,最终对王某做了不起诉处理。了解情况的村干部目睹了尹丽玮一次次磨破嘴皮子去做这些工作,感动地说,你们真是共产党的好干部。
坚守原则,清正廉明,树人民满意新形象
错综复杂的社会现象,人情关、糖衣弹、恐吓信是许多地方执法人员必须面对的一个现实。她深知工作中自己的每一个言行,都关系到检察机关的声誉,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威信,关系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实现。她常常告诫自己:“民不畏吾严,唯畏吾廉”。在办案中,许多犯罪分子家属也总想找机会与她接近,但她始终坚持吃请不到,送礼不收,做到甘守清贫,不为利诱。2009年,在办理王某等人故意毁坏财物一案时,王某的家人千方百计地找到到办公室向尹丽玮说情,并拿出一沓人民币塞给她,尹丽玮当场严辞拒绝。后来在审阅案卷和核实的过程中,尹丽玮发现公安机关对其投案自首情节没有认定,及时向公安说明此情况,请予核实,这一情节在起诉时被法院采纳,此案王某被依法判处缓刑二年,王某至今仍时时感念检察官的挽救之情。
作为女检察官,特别是作为一个从事刑检工作的女检察官,尹丽玮同志付出的更多。凭着对党和人民的高度责任感,凭着对刑检事业的一片忠诚,凭着那种“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坚强意志,从检十年来,为了办案,她舍小家为大家,从不言苦;面对威胁、恐吓,她大义凛然、秉公执法;疑难杂案,她永不言弃、迎刃而上。在检察事业的征途上,尹丽玮同志始终坚守和实现着自己的人生信念—— 清廉为公、诚心为民,温婉中辅佐正义,柔弱中见证刚强,在平凡的岗位上演绎自己无悔的青春。